公路造價文件的編制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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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價文件的編制原則
1.要依據(jù)國家、交通部和有關部門及河北省發(fā)布的有關法律法規(guī)進行編制。
2.造價文件應以預可、工可報告,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的圖紙和施工組織設并結合現(xiàn)場 實際情況進行編制。
3.編制造價文件應根據(jù)不同階段的深度要求,做好外業(yè)調查工作如材料的價格和運雜費、征地拆遷、籌資利息、國家行政許可的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等。
4.造價編制人員應熟悉公路工程《指標》、《定額》的章節(jié)說明,工程量計算規(guī)則和《編制辦法》的取費說明,合理套用定額、取定費率。
5.對于設計、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技術應按照定額的編制原則,編制補充定額并報定額(造價)管理部門審核核備。
6.對于影響工程造價大的路線走向、結構物的形式等應做好方案比選和優(yōu)化,以降低工程造價。
7.公路工程建設涉及部門多、自然條件差造價文件的編制應把各種因素考慮周全打足投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