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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業(yè)藥師綜合輔導:中藥配伍與禁忌

2020.01.27

發(fā)布者:網(wǎng)上發(fā)布

  中藥配伍:所謂中藥配伍,即根據(jù)病情、治法和藥物的性能,選擇兩種以上藥物同用的用藥方法。   1、七情配伍:   1)單行:即應用單味藥就能發(fā)揮預期治療效果,不需其它藥輔助。   2)相須:即性能相類似的藥物合用,可增強原有療效。   3)相使:即性能功效有某種共性的兩藥同用,一藥為主,一藥為輔,輔藥能增強主藥的療效。   4)相畏:即一種藥物的毒烈之性,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。   5)相殺:即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烈之性。   6)相惡:即兩藥合用,一種藥物能使另一種藥物原有功效除低,甚至喪失。   7)相反:即兩種藥物合用,能產(chǎn)生或增強毒副反應。   2、君臣佐使。  3、用藥禁忌:   1)十八反   甘草反甘遂、京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   烏頭(川烏、附子、草烏)反半夏、瓜蔞(全瓜蔞、瓜蔞皮、瓜蔞仁、天花粉)、貝母(川貝、浙貝)、白蘞、白及;藜蘆反人參、南沙參、丹參、玄參、細辛、芍藥(赤芍、白芍)。   2)十九畏   十九畏列述了九組味相反藥,具體是:硫黃畏樸硝,水銀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牽牛,丁香畏郁金,川烏、草烏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參畏五靈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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